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分公司水下玻璃钢保护罩年度协议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分公司水下玻璃钢保护罩年度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分公司水下玻璃钢保护罩年度协议(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分公司水下玻璃钢保护罩年度协议(二次)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分公司水下结构物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主要用于海底管线、水下管汇/PLET/PLEM、水下采油树等的防护需求。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分公司水下玻璃钢保护罩年度协议(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4-HGCBGXZX-ZX-JCWZ-A18-1076/01
发标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主要技术规格
海底管线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厚0.03m,单套表面积约30㎡;水下管汇、PLET、PLEM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厚0.036m,单套表面积约15030㎡;水下采油树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厚0.045m,单套面积80㎡。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单签订后45天/日内后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仓库或项目现场。投标响应交货期超过招标要求交货期15日,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交货数量
海底管线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350㎡;水下管汇、PLET、PLEM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600㎡;水下采油树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260㎡。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制造商要求: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