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受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的委托,现对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鄢陵县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三次)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鄢陵县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三次)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747136
2.3实施地点:河南省鄢陵县。
2.4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墙地面工程、吊顶工程、安装工程、水电工程、采暖工程、空调工程、室外广告牌等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具体内容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格书及现场实际为准。
2.5工期:计划工期为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3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主)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或施工劳务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响应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日期)。(须提供满足本条要求的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