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彭泽县县域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彭泽县县域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县域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彭泽县水利局,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泽县。
2.2建设内容:新建水源连通工程 4 处。新建二水厂至定山水厂互联互通dn800 管道18.02km;新建天红水厂至杨梓水厂互联互通 dn300 管道 29.06km、新建黄花水厂至东升水厂互联互通 dn300 管道18.61km;新建东升水厂至上十岭水厂互联互通 dn200 管道 15.71km。铺设管道总长 81.40km,其中铺设 dn300 球墨铸铁管 47.68km,dn800 球墨铸铁管 18.02km,新建加压泵站 4 座,闸阀及闸阀井 24 座,排气阀及排气井 12 座,排泥阀及井 12 座,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3招标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3100万元
2.4设计费:施工审计后按建安费的2.5%计取。
2.5计划工期:18个月
2.6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可研、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图纸审查以及施工阶段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设计咨询、评审等服务(含设计评审费)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行业工程勘察和设计相关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4)投标人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勘测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前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水利资质企业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平台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企业名单为准)。(上传网页截图或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