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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26 数据编号: 726038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二次公告

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8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森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二次 2.2 建设地点:新河县。 2.3 建设规模:左堤穿堤建筑物改建、险工防护、主槽清淤疏浚、右埝修复、生产桥拆除重建或新建以及修建堤顶防汛道路等。 2.4 资金来源:超长期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2.5 计划工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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