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清凤环境治理分公司关于建桥A区工业废水处理厂设备设施维护及维修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清凤环境治理分公司关于建桥A区工业废水处理厂设备设施维护及维修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清凤环境治理分公司关于建桥A区工业废水处理厂设备设施维护及维修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清凤环境治理分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清凤环境治理分公司关于建桥A区工业废水处理厂设备设施维护及维修项目(第二次)。
2.2服务地点: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清凤环境治理分公司。
2.3项目概况:建桥A区工业废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000m?/天,废水处理工艺采用CASS工艺,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包括:格栅、废水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CASS反应池、接触消毒池等;配套工程为7km污水干管。主要的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依托重庆市大渡口排水有限公司现有条件。建桥A区工业废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见表1-1出水水质标准)。本项目出水通过管道接入重庆市大渡口排水有限公司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集中达标排放,污泥自行脱水处理并委托由资质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置。
2.4比选范围:
2.4.1污水处理站内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第五章服务要求的设备清单,以现场实际为准,现场由投标人自行探勘)等的重置、维护、保养等;
2.4.2单项不超过1万元的设备的维修更换(包括但不限于第五章服务要求的设备清单,以现场实际为准,现场由投标人自行探勘)以及厂区配套用房、设施、设备等陈旧老化达不到使用功能等原因必须进行的大修、改造、重置等工作。)
2.5服务期限:暂定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一个合同金额12万元及以上类似本工程的维修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维修人员需具备工作开展所需的操作资质,提供低压电工人员、高压电工人员、行车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书复印件。
3.4信誉要求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