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排水管网及雨水管网改建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排水管网及雨水管网改建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已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排水管网及雨水管网改建项目监理;
2.2项目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
2.3项目规模:改造永顺街、旭日巷、兴农胡同等11条巷道雨污分流8.8公里,改造污水井280个,雨水井280个,雨水口560个,恢复路面28200平方米,路边石8400米;
2.4招标范围:项目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2.5监理期(以实际发生为准):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65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并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