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东水务2025年直购电采购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渝东水务2025年直购电采购(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渝东水务2025年直购电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地点: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万州、忠县、梁平、城口、云阳、奉节、巫山、巫溪)及开州排水公司;2.2招标范围:采购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万州、忠县、梁平、城口、云阳、奉节、巫山、巫溪)及开州排水公司2025年电力直接交易。
2.3购电有效期:壹年。
2.4质量要求:供电质量满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泵站运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投标人必须为重庆市电力交易中心受理注册、审查合格的售电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投标人需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应遵守国家、行业规定及比选人公司管理制度,若由投标人引发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比选人无关,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3.4承诺在合同期内及时稳定供电,若遇重庆市电力交易规则、电价等政策调整,直接交易电价同步调整(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承诺不作任何电量考核,中标后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指定供电地点的相关备案手续及后续工作,并承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及时供电(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