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已由仪征市行政审批局以仪审备[2024]8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一鼎诚真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化学工业园区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8980.84平方米。 平台
一、平台二建筑面积均为2854.13㎡,框架结构3层;平台
三、平台五建筑面积均为1633.66㎡,框架结构2层;平台四建筑面积为2871.73㎡,框架结构3层;平台
六、平台七建筑面积均为840.88㎡,钢框架结构1层,最大跨度约6.8米;平台八建筑面积为1486.66㎡,框架结构2层;甲类仓库一建筑面积为734.34㎡,框架结构1层;甲类仓库二建筑面积为634.63㎡,框架结构1层;甲类仓库三建筑面积为167.88㎡,框架结构1层;动力车间建筑面积为2155.79㎡,框架结构3层局部2层;消防泵房及水池建筑面积为157.97㎡,框架结构1层;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为90㎡;污水监测房建筑面积为12.25㎡;雨水监测房建筑面积为12.25㎡;初期雨水及事故应急池、外管廊(一期)、RTO、堆场一~堆场八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中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00万元(工程造价暂按20981.1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