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楼区南湖大道沿线片区排水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行维护一体化变更公告
岳阳楼区南湖大道沿线片区排水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行维护一体化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岳阳楼区南湖大道沿线片区排水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行维护一体化已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
一、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1.4.1资格条件中第8条其他:“运行维护单位需提供1个近3年内不少于50万的政府投资类市政项目的运行或运营维护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请问:
(1)、本项目运行维护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排水管网的运行维护,若我单位的运行维护业绩中包含了排水管网的运行维护工作内容并且该部分工作内容的运行维护金额也达到了50万元,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若我单位提供的运行维护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没有明确反应出运行维护费用总额,能否提供业主证明来证明具体的运行维护费用?
回复:
(1)、满足要求,运行单位业绩修改为“运行维护单位需提供1个近3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不少于50万的政府投资类市政项目的运行维护业绩或政府投资类包含市政管网的运行维护业绩”。
(2)、运行维护业绩可以用业主证明来证明具体的运行维护费用和工作内容,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证明需加盖公章。
问题
二、招标文件前附表中10.2类似工程业绩中:“考核期限: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3年,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请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业绩的考核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3年,是否应该按照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的日期为准?
回复: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业绩可以以施工图审合格意见书的审查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