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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27 数据编号: 727478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国铁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红星桥泵站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混凝土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红星桥泵站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混凝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HXQ-HNT-2024-01)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本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包括新建河道泵站1座,配套建设进水渠道、进水闸井、进水格栅井、集水池、出水池、出水格栅井、八字出水口等附属设施,拆除现状泵站。泵站排水设计规模为15立方米/秒,补水规模为10立方米/秒,泵站占地面积为2925平方米。出水管道规模采用4排d2000钢筋混凝土管,单排长度约90米,下游接4孔钢筋混凝土出水方涵,单孔尺寸为2米×2米,单孔长度为8米。在新开河河堤上新建4孔2米×2米钢筋混凝土八字出水口。泵站自流渠道采用双孔钢筋混凝土方涵单孔尺寸为2.5米×2.5米,自流渠道长度约104米,总工期为24个月,采购资金已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谈判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8)《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419号);
(9)《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420号);
(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项目所需混凝土,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有招标产品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各生产商混凝土拌合站距离本项目不得超出35KM,保证混凝土和易性;年生产能力需在10万立方米及以上。
生产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二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5、供货业绩要求:
混凝土供应商相关业绩要求: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混凝土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及履约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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