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服务南京校区中央空调和空气能泵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校区中央空调和空气能泵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司法警校-JY-2024-055
南京校区中央空调和空气能泵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司法警校-JY-2024-055;
2.项目名称:南京校区中央空调和空气能泵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0万元/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6.采购需求:南京校区中央空调和空气能泵维保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总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在服务金额不变的情况下,经合同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