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牙哈储气库球阀-国际招标公告(1)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4-12-27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拟采购球阀,数量:13只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2、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编号:0720-2440zbzx0281招标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牙哈储气库球阀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格式IV-9.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和提交有关资料。
(2)投标产品原产地在关境外的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者是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需具备以下条件:①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正式授权书;②投标人在当地依法登记注册的时间距开标日满三年,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的有效证件复印件;③距开标日三年内,投标人须具有同类产品至少两个不同年份的销售业绩,需提供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同或订单复印件(至少提供2份不同年度的合同或订单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产品原产地在关境内的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提供的产品为技术成熟的定型产品,不接受试验品。
(6)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扫描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7)第八章中要求的其他合格的资格证书。
(8)投标人投标产品在开标日前因质量问题或合同执行不力受到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海油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以局级单位及以上下发的正式处罚文件为准),或投标人和制造商任意一方存在被法院判定违法事项的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74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4年第1号令】(第76条)等相关规定,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10)投标人如有弄虚作假、串标、围标、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评标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4年第1号令】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11)投标人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黑名单(集团公司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黑名单可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查询)。 2.制造商资质及投标产品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