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造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造价)已由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州行审审字(20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雨污管道、道路工程新建水趣街(德政路-求实路)、学苑大街(德政路-清水路)、真理路(观湖街-清盐西街)、富宁路(冀午渠-迎宾大街)、冀午渠街(信都路-长安路)、广川路(迎宾大街-桃园大街)、永兴西路(团结大街-春风西街西侧)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其中雨污排水管道16176米,新建道路面积93525平方米;
(2)管网改造工程对迎宾街(冀新路-和平路)、冀新路、滏阳路(朝阳街-东湖大道)3条街道进行雨污水管道改造,改造管道长度5965米;
(3)积水点改造工程对府东街、竹林大街、康乐巷、洛津路、惠民街、光荣巷6个易涝点进行管网改造,雨水管道改造长度2299米。
(4)防汛设备采购购置龙吸水一台,规格为1000立方米/小时;小型抽排设备5台,规格300立方米/小时;发电机3台;冲锋舟6艘。
2.1.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2.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及后续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且办妥竣工资料备案,并配合业主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程归档,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2年届满。
2.1.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2.1.8标段划分:二个标段2.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全过程项目管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前期管理、工程施工管理、监理管理、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竣工结算审计管理、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审计、项目验收、协助业主协调项目各相关方工作等有关的所有服务);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审核、结算审核、资金审核、协助业主协调项目相关造价等方面的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