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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27 数据编号: 727649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安徽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2标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 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2标段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名称)已由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立项变更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3〕25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合肥振海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2标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2.1.1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2标段的河道排口上游排水管网开展全面系统排查检测,查明混接点、病害点,识别瓶颈管段,查明转输能力不足和功能失效管道。针对排水管网中的混接点、病害破损、功能缺失、管网缺失等问题,开展施工整治;包括02澥河路右岸排口、16新海大道右岸排口北、03新海大道右岸排口南、04扶疏路右岸排口、10扶疏路排口等等。项目合同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8日,项目预计完工日期为2025年4月4日。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3.1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13 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27 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2 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 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投标人资格审查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贸易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一条及以上 HZS180 混凝土生产线,混凝土月生产量至少 3 万方,混凝土年生产量至少 36 万方,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贸易商需提供代理厂家的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 2022 年、2023 年财务相关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2023 年 12 月之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 5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预拌混凝土资质,须提供招标物资 2021 年-2023 年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 CMA 或 CNAS 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贸易商需提供代理厂家的相关资质及质量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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