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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27 数据编号: 7276810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西彭泽县太泊湖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彭泽县太泊湖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人为彭泽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山塘整治21座,新建或重建提灌站16座,重建堰坝1座,小型水库取水口改造7座。
(2)骨干输配水工程:新建输水管道长76.543km,衬砌渠道5.32km。
(3)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工程:新建闸阀590个、闸阀井590座、管道出口消力池113座、机耕桥1座、量水设施126座。
(4)信息化工程:新建雨情测站10处,智慧应用体系信息化1处,控制中心1处,支撑保障体系1处等其它信息化工程。
(5)管理设施工程:增设界桩22个,管道标志桩164个,里程桩270个,宣传牌10个,标志牌31个,警示牌31个。建设工程估算拟定总投资约为10265.62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含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控制价:施工审计后按建安费的3%计取。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从合同签订时开始,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初设审查通过后在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提交报批稿,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初设批复后20天内完成,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满足项目进度需要。
2.6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江西省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灌片整治改造提升技术指南》。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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