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整治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整治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F-2024-01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整治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3671200
最高限价(元):23671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换机场高速路锈蚀、破损严重波形梁护栏;更换破损防撞桶、防眩板及高架桥隔音屏压条。在高架桥重要路段新安装LED灯笼。对机场至迎宾馆快速路两侧适合位置摆放冰雕造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6712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换机场高速路锈蚀、破损严重波形梁护栏;更换破损防撞桶、防眩板及高架桥隔音屏压条。在高架桥重要路段新安装LED灯笼。对机场至迎宾馆快速路两侧适合位置摆放冰雕造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2)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的投标;
3)此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小额以上的项目)中事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 B 类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在建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