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临新区七里岗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临新区七里岗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抚州市东临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立项批准文件号为: 抚东临经招审批字(2024)51号,招标人为抚州市东临新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临新区七里岗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
2.2工程建设地点: 抚州市东临新区七里岗乡;
2.3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约9000.43万元,其中项目估算建安费为7785.24万元。
2.3.1设计费:本次设计招标费暂定为111.7万元,最终设计费计算方式为: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的50%×(设计费中标价/111.7)[即中标下浮率]计取,计算基数以财政或相关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整体下浮9%后的造价为准(如计算高于暂定价,则以暂定价为准:如低于暂定价,则按实计取设计费用),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0(工作量占比)×0.5(打折系数)×1.0(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0)×(设计费中标价/111.7)[即中标下浮率]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七里岗乡菩峰新村、水口村、山口村、菩峰村、新殿村、封溪村等6个村的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管网改造、水系及排水沟修缮、线缆整理、灯光照明、公共卫生治理、停车场、园路铺装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