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农村水系治理设计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007(FW)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新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农村水系治理 已由新昌县人民政府 以新政复〔2024〕31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4000万元,自筹8277万元,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 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新昌县内 。
2.2工程规模:河道整治48.5km,岸坡整治42.2km,堰坝改造40个,新建1个,河道疏浚10.67万m3,亲水节点50个,滨水公园9个,河湖泳游场9个,露营基地8个,滨水绿道31.5km。
2.3总投资: 1.277亿元 。
2.4招标估算价: 360万元 。
2.5建安造价: 约1.08亿元 。
2.6服务目标:
?设计: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实际要求、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符合有关部门审核一次性通过要求。
□其他: / 。
2.7服务范围及内容:
?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及需设计配合的其他事项。
□其他: / 。
2.7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勘察测量成果,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10.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10.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备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 □业绩要求: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