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八水厂、三水厂、四水厂、七水厂化验室改造采购公告
1. 询比条件本采购项目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八水厂、三水厂、四水厂、七水厂化验室改造,比选人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2.1项目名称: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八水厂、三水厂、四水厂、七水厂化验室改造2.2询比范围: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八水厂、三水厂、四水厂、七水厂化验室改造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装饰装修,二标段设备采购,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2.3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工期90天;二标段:供货周期30天。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要求2.6最高限价:一标段467776.94元;二标段310000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一标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1.2人员要求:一标段: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