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设备零部件采购及伴随维修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设备零部件采购及伴随维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设备零部件采购及伴随维修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设备零部件采购及伴随维修服务项目
2.2比选范围:按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生产实际需要,对包括但不限于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及伴随维修服务要求中限价清单内的生产设备零部件供货,并提供相应伴随维修服务。
*注: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比选规格不足以满足实际需要,可由中标人结合市场价并适度下浮进行合理报价,但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同类型最接近的较大规格及较小规格对应中标价格(即单价限价*中标取费比例)按内插法取值所得价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说明资料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该清单外规格材料的结算依据。
2.3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所辖区域。
2.4合同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之日起供货期1年满或中标金额履约完成且经比选人和(或)其所属单位最终验收合格,即合同供货部分履约完成;经相关验收合格,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双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之日,合同自动终止。注:投标人为比选人所属单位供货时,须出具购买方信息为该所属单位信息的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提供1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的机电设备维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定点维修合同,除提供合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付款发票复印件并汇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接到比选人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按比选人要求时限及时到场维护维修(提供维修时限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提供“维修过程中所提供的主要配件为设备原厂家零部件”的承诺书(提供原厂零部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与环保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