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阴县旭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第二次)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阴县旭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已由 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湘阴县旭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阴发改审〔2024〕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及县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岳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湘阴县旭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湘阴县旭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第二次)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湘阴县文星街道。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一)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1)改造老城区(太傅路一芙蓉路段)沿线背街小巷DN300-DN500雨水管网6km;(2)新建及改造DN500-DN1500雨水管网4km;(3)新建及改造DN500-DN1000雨水管网 2.5km;(二)排涝通道建设:(1)改造老城区(太傅路一芙蓉路段)3.5mx2m 排涝通道25m,本项目属于灌溉排涝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概算总投资4131.33万元。总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灌溉排涝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技施阶段勘测、测量及技施设计、施工配合工作、工程施工和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勘察:勘察成果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勘察设计规范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部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施工: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进行保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