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任泽区东区昌平路(育才街-永康街)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任泽区东区昌平路(育才街-永康街)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 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邢台市任泽区东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批{2022}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南起育才街,北至永康街,设计全长 3062.152m。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道路结构、沟槽土方开挖、新建雨污水管网及附属构筑物、道路结构恢复及原绿化树木移栽恢复、照明工程、廊架、交通标记标线等。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验收合格且工程保修期满。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最高限价:431465 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内所有内容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