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招标公告
gqionggqiong11112052-12.1.0.151202A05126F35044658A000BBC046CD67FC_13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Web0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备案表,2211-340124-04-05-843537
1.4招标人(联合):庐江县石头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庐江县石头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0046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00460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石头镇
2.6 建设规模:修复生态坑塘、沟渠清淤、边坡植物恢复、破损驳岸修复和建设生态湿地,完善水域交通体系,同时对镇区、村庄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等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24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1)项目设计:包括方案及初步设计优化(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全过程跟踪设计服务等。
(2)项目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保管、安装、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并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EPC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
(1)和
(2)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①环境工程(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生态环境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