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新县长明湾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告
永新县长明湾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新县长明湾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己由永发改招标核准字【2024】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嘉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永新县文竹镇、龙田乡等。
2.2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本工程采用明渠输水灌溉,是一座以长明湾、垅山坡等水库及众多水陂为主水源,以提灌站和山塘为补充水源的中型灌区,解决永新县文竹镇、龙田乡等4个乡镇共6.3万亩农田灌溉期干旱缺水问题,确保正常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在2035年前灌区设计农业灌溉保证率不低于85%。灌区涉及4个乡镇,现状灌溉面积1.8万亩,灌区设计灌溉面积6.3万亩,其中新增恢复灌溉面积4.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8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有水源、渠道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信息化工程及管理设施工程等。
2.3招标范围:
永新县长明湾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地质勘察、地形及工程测量、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及为完成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而必须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辅助工作。
2.4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3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提交该项目的可研阶段设计成果,可研报告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满足现场进度要求。
2.6工程估算建安投资:约32000万元。
2.7招标金额:不超过初步设计批复核定设计费用的50%费率。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工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6)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 申请人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第
(1)至
(5)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
(6)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型;第
(7)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明至电子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