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宁国市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宁国市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现将宁国市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N2024-36-10202)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4.5.2条后添加如下条款:
5、重新招标或改变采购方式
5.1第一次招标时出现以下情况应重新招标:
(1)单个标包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
(2)单个标包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适用于其他依法应重新招标的情形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