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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31 数据编号: 729533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西井冈山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EPC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井冈山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EPC项目
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冈山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EPC项目监理服务已由井冈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井冈山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井冈山市城区范围内
2.2规模:新建排涝渠11.3千米;改造排涝渠5.5千米,新建箱涵通道800米;新建DN300-DN1500排水管网总长度17 千米,改造 DN300-DN1500排水管网总长度18.2千米,配套建设检查井、雨篦等相关附属设施;扩建城市湖塘3处,新增调蓄能力22万立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80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监理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其他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2、外埠来赣监理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3、其他监理人员:专监2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3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监理岗位证书);4、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将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开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有效)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为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监理工作质量的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50分,商务标(综合素质、报价)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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