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县于城镇三联安置房三期建
海盐县于城镇三联安置房三期建设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编号:于招2024-4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于城镇三联安置房三期建设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12-330424-04-01-835572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盐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盐县于城镇三联安置房三期建设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海盐县于城镇。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6.4亩,总建筑面积约635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0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建区服务用房1500平方米以及沿街商业,同步实施周边停车、绿化、电力、雨污水等附属配套设施等。
2.4招标范围:海盐县于城镇三联安置房三期建设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和方案优化(含估算编制和调整)、初步设计和设计调整(含概算编制和调整)、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相关审批、工程勘察、报批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和设计的后续服务等。
2.5勘察设计周期要求:总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①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和优化;
②方案确定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最终优化并提供报批稿;
③其中工程勘察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 9时00分至2025年1月10日14时00 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1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文化站2楼开标室(海盐县于城镇于中路64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盐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3-86455631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华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东、谢家路西银都大厦10楼西
联系人:张陈达
电话:0573-86118185
2024年12月31日
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