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园、新立、新发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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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园、新立、新发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g0800g241230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春市伊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伊美区发改发【2024】2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伊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匹配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园、新立、新发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市伊美区。
2.3招标控制价:39,750,224.08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17610平方米;步道板14100;植草砖停车位7113.15平方米;路缘石8500米;庭院绿化面积9650平方米;购置配电箱6套、充电桩15套、电瓶车充电设施6套、监控摄像设备72台、监控设备12套;敷设给水管线3423米,阀门井50座,流量计井4座;敷设污水管线4140米、雨水管线4678米,设置污水检查井182座、雨水检查井163座、雨水口380个、化粪池31座;敷设供热管线7603米,设置供热检查井40座;敷设燃气管线 1195米,燃气检查井5座。
2.5计划工期731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4月15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