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长输管道迁改保护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长输管道迁改保护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廊坊市水利局以廊水招备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与管道存在多处交叉,因河道开挖以及防洪堤坝等级提高等导致管道埋深不满足规范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管道采取迁改、防护措施,保证管道安全运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与油气管道在大清河区域交叉4处,其中1处迁改为1条定向钻、采取工程措施防护2处、不采取工程措施1处。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及安装;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建设地点:廊坊市霸州市、永清县。工期:15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工程验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为:GA类(长输管道)GA1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0MPa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或水平定向钻工程(穿越长度要求大于或等于2km)项目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