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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 数据编号: 730255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山西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娄烦县娄烦村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物资(管材)采购招标公告(重)

1.招标条件
1.1在建中铁十一局娄烦县娄烦村旧城区棚户区改造 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娄烦县娄烦村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已由娄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娄烦县融通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所需物资管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娄烦县娄烦村旧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小区(一期)规划总用地面积47689.2平方米(合71.5亩): 建设安置1140户,主体住宅、配套公建及商业总建筑面积为168197m,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24578m’(住宅部分建筑面积110950m,配套公建及商业部分建筑面积13628m),地下部分建筑面积43619m(地下室建筑面积16220m,地库建筑面积27399m。
娄烦县娄烦村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主体住宅、配套公建及商业的建设,小区内道路、给水、污水、雨水、供热、燃气、供电(含弱电)系统和环卫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连接的部分。娄烦县娄烦村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15210.95平方米(合22.82亩):建设安置430户:主体住宅、配套公建及商业总建筑面积为72929m,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53074m(其中住宅部分建筑面积43500m,配套公建及商业部分建筑面积9574m),地下部分建筑面积19855(其中住字地下室建筑面积7855m,地库建筑面积12000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管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商必须入围业主要求的主要设备、关键材料制造商选择清单;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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