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 已由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2.3 交货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开发区中宁道28号。
详细采购内容,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具体资质(具备危化品生产和销售资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