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第四水厂管网延伸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劳务分包、机械租赁
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1.1 本项目采购人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己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询比范围:大邑县第四水厂管网延伸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劳务分包、机械租赁,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2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施工地点:成都市大邑县。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
(1)均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劳务单位须具有
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类合格供应商资格。
(3)劳务单位须具有①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由企业工商注册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建筑专业作业企业(①②任选其一);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4)信誉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
(5)人员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制度要求,并满足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劳务单位必须具有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类合格供应商资格。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响应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