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货物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购置全自动酶免分析仪项目磋商公告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郑州院区购置全自动酶免分析仪项目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委托,就其郑州院区购置全自动酶免分析仪项目采用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标人。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购置全自动酶免分析仪项目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100号)
2.3 磋商内容:投标人须提供一套全自动酶免分析仪波诊断仪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3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取得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
3.4拟投产品须具有资质认证(按国家规定执行),即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按国家有关规定);
3.5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截图,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