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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3 数据编号: 731505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山西国道241(石渠隧道)安泽过境公路改建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国道241(石渠隧道)安泽过境公路改建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ZLZX招【2024】1208号)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241(石渠隧道)安泽过境公路改建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8340001),特许经营方案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24]331号审核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车购税补贴、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项目公司依法筹资。招标人为安泽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本项目起于安泽县唐城镇冯子节村东侧安泽与沁源县界处,起点桩号AK0+000(G241 桩号K657+600),于团结岭附近汇入老路,止于府城镇安泽互通与安泽互通连接线 (现状 241 国道)平交口处,终点桩号AK28+774.517(G241桩号K690+663),路线全长28.775km,其中利用既有路段进行扩建长约8.2km(包括路线终点段利用安泽互通连接线 633m完善路面改造、排水设施及交通安全设计),其余路段为完全新建。项目主线收费站设于K18+950处。本项目为主要集散公路,按照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采用20m。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64359.49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标段名称:国道241(石渠隧道)安泽过境公路改建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项目。
2.3 特许经营内容与方式:
(1)建设范围:大桥12座长3158m,中桥3座长198m,涵洞75道;中隧道1座长947m(左幅长度953米,右幅长度940米);停车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主线收费站、隧道管理站合建);平面交叉15处。总占地2069.61亩。
(2)运营内容: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停车区、收费站等分项工程和附属工程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维养工作。同时负责项目通行费、沿线广告等运营管理等工作。
(3)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工程。安全生产目标(含建设工程):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环保目标:杜绝噪声、粉尘、固体废弃物、有毒有害气体、污水污染,排放达标,无严重扰民,通过环保验收。项目维护标准、服务水平标准:项目维护标准:符合国家和山西省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运营养护标准。公路服务水平标准: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服务水平不低于三级服务水平。
(4)本项目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5)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招标人不向特许经营者承诺固定内部收益率,不承诺基本交通量或基本通行收入等任何兜底性保障。
(6)本项目项目总投资164359.49万元。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总投资的20%,金额为32871.90万元,其中特许经营者出资占比为项目资本金58%,金额为19065.70万元;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占比为项目资本金42%,金额为13806.20万元。
(7)特许经营期限32年11个月,分为前期及建设期、运营期两个阶段,建设期再分为建设准备与建设实施。其中:前期与建设准备期5个月,建设实施期2年6个月,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国道241(石渠隧道)安泽过境公路改建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法人资格
(1)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除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本项目外,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时,原则上不得在项目公司中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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