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喷煤区域非防爆型电气仪控系统改造项目激光气体分析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炼铁厂喷煤区域非防爆型电气仪控系统改造项目激光气体分析仪等设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厂喷煤区域非防爆型电气仪控系统改造项目激光气体分析仪等设备【项目编号:ZB241211047E】,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炼铁厂喷煤区域非防爆型电气仪控系统改造项目激光气体分析仪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激光气体分析仪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及技术要求。
2.2 交货地点: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内招标方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0 天内交货到招标方指定地点。
2.4 质保期:整体设备质保期为一年,自设备正常投运之日起计算,或者自需方收到设备开始18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 “信用中国”查询);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两个200万元(含)以上炼铁喷煤系统激光气体分析仪业绩(以上业绩,投标人应附合同协议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