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23-7太平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Ⅲ期)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23-7太平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Ⅲ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22]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太平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陕西太平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鸿信泰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根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具体内容如下所示: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河道岸堤修复5.03km,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2.03公顷,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新建护岸193.2m、护岸堤脚防护932m、新建拦沙堰1座、拦砂坝加固1座、新建抗滑桩1项、河道清理8880m3、挡墙工程1783.1m、浆砌石谷坊43座、植物谷坊33座、枯死木清理42.85公顷以及水保林23.86公顷。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40.94万元;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鄠邑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234094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23-7太平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Ⅲ期)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N6101003506gkvFenVEp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23-7太平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Ⅲ期)EPC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三年)的缺陷修复、保修和管护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23-7太平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Ⅲ期)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与【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标段名称: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23-7太平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Ⅲ期)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若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