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当阳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熊家山路)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4〕277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当阳市城区
2.2建设内容:当阳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熊家山路;排水管网全长4452m,管径DN400-15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配套建设雨水口、检查井、沉泥井、雨水箅子等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3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材料(如有)所列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施工围挡及施工门头设置管理的通知》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②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