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夷陵区玛瑙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夷陵区玛瑙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3 19:24|发布单位: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1-24|项目监管地:夷陵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夷陵区玛瑙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A070005-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5-00003
3、项目名称:夷陵区玛瑙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043.82(万元)
6、最高限价:4043.82(万元)
7、采购需求:
该项目主要是对玛瑙河流域进行水域生态修复,具体为: 1.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建设净化入河水质建设生态护岸6300米,修复河道缓冲带171300平方米。
2.入河口湿地工程。建设湿地182000平方米。
3.水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生态调节坝5座,恢复挺水植物131000平方米。
4.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在三岔口支流汇入除建设水质自动监测微型站1套。(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