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南院区感染楼扩建工程建设管理代理(代建)服务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南院区感染楼扩建工程建设管理代理(代建)服务比选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建设地点:南岸区天文大道288号。
1.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2450平方米,其中,普通病房9860平方米,icu7950平方米,可转换icu4560平方米,手术室兼产房(正负压切换)、负压病房2280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17800平方米。同时配套改造液氧站及新建氧气管道、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新建综合楼/感染楼连接廊桥、开闭所等。
1.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工程建设总投资3846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319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68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849万元。
1.4 比选范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采购及招标管理、询价工作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和各类档案管理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投资、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配合委托人财务决算及政府相关审计工作、完成工程款支付、各类档案(包含财务档案、工程档案等)移交委托人或相关部门、缺陷责任期满和办理产权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等管理工作,以及比选人委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代建单位执行建设单位依据规定发出的指令、通知等)。
1.5 建设管理代理服务期:计划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包含项目建设准备期、建设期、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具体服务期以建设管理代理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
2.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2.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1.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公开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2.1.3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详见公开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2.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3. 比选文件的获取3.1 本项目不需提前报名。
3.2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3.3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5 年 1 月 7 日 17 时 00 分前向比选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超过此时间规定,比选代理机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