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4#-28#集装箱泊位后方堆场自动化改造项目采购3台41t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轮胎龙门吊)
招标公告
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4#-28#集装箱泊位后方堆场自动化改造项目采购3台41t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轮胎龙门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4#-28#集装箱泊位后方堆场自动化改造项目采购3台41t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轮胎龙门吊)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台41t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即轮胎龙门吊,下面简称“起重机”,英文简称“ARTG”),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方提供3台ARTG及相关软件系统及配套设备和设施。包括ARTG的设计、制造、组装、总装、调试、测试、性能考核,以及发运至现场安装、接线、送电、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和所有伴随服务。投标方将承担全部运输、装卸船、现场安装、调试、保管、测试、当地技术监督局性能复核直至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投标方对ARTG综合使用性能负责。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直至最终交付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交钥匙工程。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2交货地点: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后方堆场 。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4质量保证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含门式起重机;施工类别包含改造)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改造;子项目含门式起重机)A级。
3.1.3 本项目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业绩要求
3.2.1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40t及以上自动化(含半自动化)集装箱轮胎式或轨道式龙门起重机销售安装业绩。
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a、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在“表5已建工程表”中能清晰体现是40t及以上自动化(含半自动化)集装箱轮胎式或轨道式龙门起重机;b、“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以截图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截图能清晰体现40t及以上自动化(含半自动化)集装箱轮胎式或轨道式龙门起重机;c、每个业绩需提供质量鉴定机构检验报告或业主交/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d、同时满足a、c或者同时满足b、c要求的业绩给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3.3.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本省信用评级结果确定。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