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直购电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直购电采购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直购电采购项目(第三次),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
2.2比选范围:主要包括鲤鱼石水厂、津一中三级站、大桥加压站、德感水厂、新德感水厂、高石坎加压站、滴水加压站、九江加压站、高家坪加压站、四屏水厂、四面山水厂、几江污水处理厂、德感污水处理厂、中渡污水处理厂、油溪污水处理厂等直购电采购。
2.3计划服务期:1年。
2.4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且供电质量满足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水厂、配套泵站运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2 投标人所属集团应在重庆市全资或控股发电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2)发电企业股权结构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应有足够的从事本项目的专业人员队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投标人承诺将不对比选人进行任何电量考核,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考核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等),如有罚款等不利考核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中标后,需根据国家、重庆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2022年重庆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工作指引(修订试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办理指定供电地点的相关备案手续及后续工作,并承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及时供电。(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