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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6 数据编号: 733784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四期第三次物资集中竞谈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8.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积石山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积石山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已由积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积县发改发【2024】2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积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国债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8.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积石山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积石山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位于积石山县,该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2.0万m3/d;配套场外管线7097米,最大管径DN1400,最小管径DN800。
1、生产性构(建)筑物:预处理车间1座,初沉池2座,配水井及污泥提升泵房1座,调节事故池1座,生物池1座,二沉池2座,配水井及回流污泥泵房1座,污水深度处理间1座,污泥处理车间1座。
2、附属建筑物:综合管理楼1座,建筑面积为1362平米,门卫1座。
3、场外管线: (1)滨河路污水收集管道:管径DN800,管长942m,管材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2)县城污水主管:管径DN1200,管长5795m,管材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3)进厂污水主管:管径DN1400,管长360m,管材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2.2采购内容
以上工程所需的材料统一集中采购,采购竞谈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二十一局物设〔2022〕80 号;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响应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4.3 本次竞谈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响应文件单独递交)
4.4 本次竞谈不接受被行政监督部门、国铁集团、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的供应商。
5.预审文件的获取与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登录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完成注册登记后,于2025年1月4日8时30分起通过登录铁建云链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下载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递交:按第七章《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格式》编写,于2025年1月14日10时00分前投递。
网上递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的“供方子门户”,响应人须在递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响应文件上传递交,递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责任由响应人自负。
6.竞谈文件的获取与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通过资格预审的响应人于2025年1月15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19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链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
6.2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标书费、保证金电汇至采购人指定账号,标书费售后不退,具体金额见附表,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汇款
备注:项目简称+(包件号)+标书费/保证金,保证金和标书费要分开汇款。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131021000234369
汇款
备注:项目部简称+(包件号)+标书费/保证金
6.3响应文件的递交: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于2025年1月22日10时00分前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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