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松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无标题文档 宿松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宿松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经投〔2024〕38号、关于同意宿松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宿松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JGZ00036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JGZ00036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8049.905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宿松路(绕城高速-深圳路)全长约14000米,提升沿线及其周边地块环境,包括宿松路以西、坝下路以北空置地块地形整理、十五里河(绕城高速-观海路)与西堤顶路间绿地、西堤顶路西侧公园绿地、繁华大道与西堤顶路匝道的交通岛绿地、宿松路与坝下路交口的街头绿化提升等,主要内容包括地面硬化.铺装、围墙、绿化提升占地约40万平方米、地形整理、环境整治等工程。 2.10 项目类别:EPC项目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是同一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自 2019 年 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占地面积不少于 10万平方米的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