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二次)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四标段二次)、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八标段二次)、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九标段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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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s0100g240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2404-230102-04-02-56483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康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超长期国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康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
2.2交货地点/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1500号。
2.3招标范围:货物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调试和培训服务等。
2.4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的老旧设备进行更新,对污水厂一期工程的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旋流沉砂池、平流沉淀池和 cass 生化池内的老旧设备进行原位换新。其中安装部分包括,老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设备类总投资约3786万元,安装总造价约为400万。
其中:
四标段(二次):潜水搅拌机设备及相关剩余污泥泵
八标段(二次):过程控制仪表
九标段(二次):老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包括拆除安装时措施,如清池等)、调试服务等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期/服务期:四标段: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交货完成;八标段: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货完成;九标段服务期限: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节点进行服务)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产品验收质量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四标段:5,899,200.00元;八标段:2,221,120.00元;九标段:3,803,722.3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2.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四标段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3.2第八标段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3.2.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要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设备制造商和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九标段
3.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3.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