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工程(昌骅大街雨水工程K0+760——K1+687.18)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025-01-06 15:51
重要提示:此项目无需报名,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即可参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骅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工程(昌骅大街雨水工程K0+760——K1+687.18)施工及监理 已由 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 / 黄经开经发审批字(202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 黄骅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工程(昌骅大街雨水工程K0+760——K1+687.18)施工及监理 已由 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 黄经开经发审批字(202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黄骅市区域范围内工程规模及内容:工程长度918.18m。在非机动车道内新建d1000、d1200、d1400雨水管道,流向由南向北排入港铁路南侧路西拟建雨水泵站,原d800污水管道利用。(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一标段:计划工期:2025年2月-7月二标段:监理周期: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保修阶段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结束标段划分: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二标段: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一标段:
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
4、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担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须为本单位注册。
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项目。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7 09:00至2025-01-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2-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8.1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hb.zcib.com.cn);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收费。服务类:合同估算价100万以下,收费金额480元/标段;100万≤概(估)算<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以上(含400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收费。
8.2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