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米脂县人民路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延伸工程)招标公告
1.竞争性发包(磋商)条件
米脂县人民路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延伸工程)经米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现已完成项目设计具备竞争性发包(磋商)条件;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发包人为米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发包(磋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磋商)情况
2.1 项目名称:米脂县人民路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延伸工程);
2.2 建设地点:米脂县人民路;
2.3 控 制 价:109.49万元;
2.4 计划工期:30天;
2.5 工程规模:建设D1000mm雨水主管道,建设雨水检查井、雨水口等防涝设施;
共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附企业年度报告书)、企业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材料。
3.2 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 财务要求:财务收益状况良好,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5 信誉情况: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均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时间段为发包文件发出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
3.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申请人如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