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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7 数据编号: 735696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食堂)。
2.2本标项目名称: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2.3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2.4项目基本概况:本次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及其下属厂区所属食堂配送有质量保障的食材及调料。食堂每天约有55人就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6.10万元整,结算达到限额,本合同立即终止。
2.5本标比选范围:本次比选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配送有质量保障且价格公允的食材,供货期一年。食材配送:早餐食材(包含:包子、馒头、花卷、白糕、酱香饼、葱油饼、油条、生煎包、煎饺、春卷、面包、蛋糕豆浆、煮鸡蛋、咸鸭蛋、茶叶蛋、稀饭等)和午餐食材(包含: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果、蔬菜、奶制品、副食、调料、干杂等)以及相应调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4承诺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食品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3.5为提供较好的服务,保障及时的食材供应,投标人需在重庆地区石柱县设有固定营业点(提供营业点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3.6根据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提供供货质量及服务质量承诺(格式自理)。
3.7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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