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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8 数据编号: 735761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西安高新区集贤园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高新区集贤园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203-610161-04-01-37160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周至集贤产业园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周至集贤产业园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本工程扩建规模1.5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主体工艺采用AA0;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新建生产性构(建)筑物含AA0生物反应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高效沉淀池、中间提升泵房、砂滤池、接触池及巴氏计量槽、鼓风机厂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投药加氯间等;
      2.2 项目地点:西安高新区耿峪河西岸,六曲路以南,兴业路以北;
      2.3 项目投资总额:849745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高新区集贤园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243506M9p8leOYR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高新区集贤园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为西安高新区集贤园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具体包含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建设内容,项目试运行后达到“交钥匙”程度,详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招标概算约为8497.45万元。;
      2.6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高新区集贤园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无】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3.1.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或注册建造师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3.1.3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或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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