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高新市政智慧排水管控中心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市政智慧排水管控中心设计项目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衡水高新市政智慧排水管控中心设计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衡高政投资备字〔2024〕17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衡水高新市政智慧排水管控中心设计项目项目建设地点:衡水高新区时尚大街与小西河交叉口西北角。项目规模:新建7F/-1F管控中心一栋,总建筑面积约12498.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533.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64.9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业务用房、设备用房等,同时建设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供暖、供电、消防等室外工程。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设计成果文件,服务期限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标准。
2.2 招标范围: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的全部工作(不含装配式设计、被动房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幕墙设计等其他专项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场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