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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8 数据编号: 736985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现场生产检修楼(施工水源蓄水池、硬化、水景)、警卫传达室工程公告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
扩建项目现场生产检修楼(施工水源蓄水池、硬化、水景)、
警卫传达室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1500002025010201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电力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1. 招标条件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呼发改审批能源字[2023]4号),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20%,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现场生产检修楼(施工水源蓄水池、硬化、水景)、警卫传达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作内容、标段界限划分2.1 工程概况: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厂址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地处“金山电厂2×300MW机组工程”西侧空地上。厂址东距呼和浩特市区约20km,西距毕克齐镇约13km。厂址北侧有京包铁路、110国道、丹拉高速,离厂址的距离约为2.2km、5.2km、5.5km。厂区北侧紧邻土默特川路,厂区西侧、南侧规划建设园区道路。距厂址东北侧3.9km处有京包铁路台阁牧车站。
2.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2025年2月底前生产检修楼基础出零米,投标方自行考虑冬期施工特殊措施增加费﹝含人工、机械降效费﹞),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包含:生产检修楼及警卫传达室(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给排水、采暖、空调、通风、网络、强弱电、建筑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管道与厂区主管网连接、楼前旗台及景观水景工程、室外供电直埋电缆及电缆接头等附属配套工程);还包括施工水源蓄水池及泵站工程、厂前区硬化铺装、景观廊架、景观灯、音响及线缆配套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材料(甲供设备材料除外)供货、施工、安装、试验、调试、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具体以招标技术规范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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